广西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显成效 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韦静)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获悉,该行从有序推进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推动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调整至历史低位、因城施策实施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政策等三方面对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成效已显现,支持广西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8月,有关部委出台了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积极响应,高位推动政策落地生效。在首套房方面,将全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20%,并根据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进一步下调桂林、梧州、北海等9个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目前,包括南宁在内的广西13个地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均下调至LPR减60个基点(即3.6%),处于历史低位。

在二套房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将全区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40个基点,调整为LPR加20个基点,最低首付比例仍维持30%的政策底线不变,是近年来历史低位。截至2023年9月末,全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9522.61亿元,环比增长0.25%,结束连续4个月环比下降态势;9月单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21亿元,环比增长74.23%,同比增长48.43%。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配合地方政府因城施策用好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政策工具箱。截至目前,南宁、桂林、玉林、百色、崇左、河池出台了首套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文件。“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政策意味着只要居民家庭在本地没有成套商品住房的,均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秦义春告诉记者,在多重利好住房信贷政策叠加下,广西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根据统计部门和部分房地产企业反馈,9月商品住房销售环比大幅增长。

未来如何让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更好地惠及百姓?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将继续指导金融机构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针对前期没有批量调整但符合条件的特殊情况,指导辖内金融机构根据当地住房信贷政策、本行实际操作规定以及借款人申请继续做好存量利率下调,减轻居民还贷负担。引导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事项,配合各市政府因城施策用好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政策工具箱,落实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编辑:罗宁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黄登


(作者: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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