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单位食堂管理主体责任,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自11月1日起组织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食堂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检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场所及加工过程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使用、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同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引导遵守食品安全行为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行“明厨亮灶”,宣传引导“反食品浪费”。对检查中发现的留样不规范、三防设施未正常使用等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55家。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餐人员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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