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主题,推行“优先办理、特殊保护、人性司法、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救助困境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同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合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
一、突出机制构建,夯实维权基础,助推形成妇女儿童保护大格局
(一)专门办案维权团队,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妇女儿童维权办公室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从各部门中选派责任心强、办案能力过硬、具有心理咨询资格证书,了解妇女儿童心理特点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九名同志成立专门针对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维权办案团队。
(二)内部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制度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制定与新刑事诉讼法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办法(试行)》等制度。为了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还制定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管理机制》、《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
(三)外围部门合作共建,形成维权合力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健全完善与团委、妇联等组织的沟通配合机制,共同细化和完善法律援助、救助帮扶等规范,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与团委建设南宁市检察机关首个“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联合开展法治夏令营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与公安机关共同揭牌成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办案点,签订《关于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二、突出能动履职,有力开展工作,保障涉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案件。
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在办案中采取优先快速方式办理案件,实行“三优先”和“三快”的工作原则:即优先安排、优先审查、优先起诉,同时做到受理快、审查快、审结快。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拐卖、绑架、性侵及暴力伤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坚持快捕快诉,依法从快从重严惩。
(二)展现司法温度,坚持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多维度救助困境妇女儿童。
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同时,不断探索对妇女儿童救助的多元化。2020年至今,共对93名妇女儿童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达96.93万元,实现了困难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全覆盖。
(三)拓展履职深度,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履职发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理涉妇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20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9件,均获得采纳;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3件,均获支持。受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件,向法院作出支持起诉书11件。加大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三、突出品牌引领,打造法治教育阵地,全面推进妇女儿童权益综合保护
(一)以青蕾未检品牌为引领,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以“青蕾未检”品牌为依托,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一体融合为主线,通过党建引领、机制创新、综合履职,着力培育旗帜鲜明、业务精湛、善于协作的新时代未检工作团队,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担负起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二)以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实现未成年人犯罪立体预防。
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对外开放。一是面向未成年人学生,不断创新法治教育方式,长期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二是面向家长和妇女,在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指导工作。三是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各类法治巡讲、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罪错未成年人帮教与心理疏导、困难儿童救助、红领巾法治宣讲员培养等工作,不断延伸深化法治教育基地功能。
(三)以乡镇检察室为阵地,加强乡村妇女儿童的关爱、帮扶。
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作用,作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站,深入了解农村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家庭、生活情况,切实采取关爱帮扶措施;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农村妇女儿童的法治观念,全面提高其自觉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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