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宾阳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企业自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着力打造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护身符”,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夯实放心消费创建基础,切实提升群众消费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来,宾阳市场监管局积极深入全县超市、电器经营店等线下实体店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宣传,持续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并与企业、门店签订《无理由退货承诺书》,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截至目前,县内共有40家企业承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办理退货金额达五千多元。
据了解,在实施“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措施后,宾阳县辖区内的企业经营者积极响应,按照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标准,在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未经使用,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无质量问题,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可以通过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进行退货,这一措施为消费者带来了安心买、放心退的安全感。
下一步,宾阳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全县广大经营主体积极作出承诺,勇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塑造竞争新优势,将“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打造为企业新名片,擦亮“放心消费”城市名片,为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满意度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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