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核发广西首批港澳台同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覃雨轩 通讯员 肖瑛)近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广西首批港澳台同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南宁市成为全国继珠海、深圳、厦门等之后可办理发放该类证件的城市之一。 

“本以为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后,要等几天才能发证,没想到考完当场就发证了,速度很快、效率很高!”当天上午,在邕台湾同胞陈宥泽和在邕港澳同胞胡启新顺利通过考试,领取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来自香港的胡启新在南宁生活已有15年,他告诉记者,从提交申请、通知考试、通过考试到领证全程仅用了4天时间,让他十分惊喜。 

据了解,在邕港澳台同胞仅需提交“一表两证”,即申请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内地(大陆)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即可报名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根据相关规定,港澳台同胞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须取得内地(大陆)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自核发之日起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提交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其他材料及办理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科长庞蔚玲介绍,南宁市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学习外省先进经验,逐步厘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扫脸即办”办理流程,打通公安、交通等部门数据。未来,南宁市还将不断优化拓宽港澳台同胞在邕就业渠道,主动服务,努力保障港澳台同胞在南宁生活和就业更顺畅、更舒心。 

南宁市外事办公室涉外管理与港澳工作科科长张晓仲表示,此项举措为在邕生活的港澳台同胞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切实提高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工作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作者:覃雨轩 肖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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