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年来,黄河流域在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河湖库生态面貌持续向好。
《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第2部流域法律,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实施一年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依法加强黄河流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通过强化生态流量管控,10条重点河流20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全部达标。相继实施重点区域生态补水,累计向乌梁素海、河口三角洲、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等生态补水14.48亿立方米,实现黄河干流连续24年不断流。首次调度支流水库在黄河调水调沙集中排沙期下泄清水,减少了对水生生物和栖息地的影响,实现排沙、减淤、生态保护多赢目标。突出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现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2023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5万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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