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南宁市完善防控措施,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仗”,倡导文明祭祀,营造绿色清明良好氛围。
近期,由于祭祀、农事生产、踏青旅游等野外用火活动叠加,南宁市森林火险等级提升,防山火成为一项重点任务。为此,南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成立多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单位,对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火源管理等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森林防灭火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隐患排查、队伍建设、应急准备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均发布禁火令,在禁火期限内,在所有山林区及距离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一律停止野外用火作业,停止一切林区野外生产用火审批,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南宁市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出动宣传车播放录音、在田间地头悬挂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设置布告牌、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巡回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大对林区群众、景区旅游人员和中小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用火的各项规定,普及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法律责任,提高基层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方面,南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森林火情的全天候、全覆盖监测,保证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反馈给应急、消防等部门,最快核实火点的具体位置,从而以最快速度出动救援力量,确保火情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快速报告、快速处置。在全市各地的林区,由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护林员组成的基层防灭火“三支队伍”加强实时巡查,严格落实“包山头、包地块、包坟头、包人员”监管措施,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坟有人看、责有人担”。
南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在扫墓过程中切勿违规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若造成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目前,南宁市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已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现火情和接到火警报告,快速出动、及时到位、高效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宁日报记者郭少东)
编辑:陈艳华
责任编辑:唐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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