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何永辉等2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关于接受何永辉等2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何永辉、陈荣华同志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接受何永辉、陈荣华同志的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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