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事”当作“大事”办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点滴小事”当作“心头大事”来办,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有乐办“小事”的情怀。群众利益无小事,党的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最终落到群众头上的,无非是衣食住行、家长里短:孩子读书有一些小困难、老人看病碰到点小麻烦、邻里相处出现了小纷争等,这些“一老一小”的事务看似微不足道,但均紧贴百姓平常日子,关乎群众生活感受,如果解决不够及时,将直接影响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如果熟视无睹,势必破坏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员干部应当自觉涵养“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恪守“哀民生之多艰”的为民之责,始终保持一副热心肠、扛起一双铁肩膀,努力做到民之所呼、我之所应,切实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成放心事、顺心事、暖心事。

要有善办“小事”的能力。百姓心中有杆秤,说一百句大话不如办成一件小事,说一万句空话不如办成一件实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小事”,最重要的是倾听群众声音,要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走出办公室、沉入百姓家,了解群众所急所盼,习得共情之能、养成同理之心。最关键的是敢于直面矛盾,凡事奔着问题去、向着难处攻,从“双手带土”中得到第一手资料,从“两脚沾泥”中看到第一眼真实,在亲力亲为中切实把症结找准、把对策提实。最管用的是狠抓工作落实,解决群众的小事小恙,不能搞形式主义、开“空头支票”,必须亮出“金刚钻”、下足“真功夫”,定了就干、说了就算,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要有常办“小事”的习惯。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对待群众以心换心,群众才会将心比心;愿意“下地头”,群众才能“有话头”。坚持不懈为群众解“小忧”、帮“小忙”,检验的是党员干部的作风,折射的是共产党人的政德。要放下架子、抹开面子、俯下身子,推行矛盾在一线化解、感情在一线联络、作风在一线磨炼的“一线工作法”,多办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多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潜绩,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从“小”处入手、在“微”上着力,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毅力,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做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进一步增进党群干群“鱼水情”。(钟超鹏)


(作者:钟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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