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领导与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春风好借力,播绿正当时。近日,隆安县植树活动如火如荼进行中,3月9日上午,隆安县四家班子领导与部分县直单位机关干部、代表、群众一起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株株、一排排新植的黄花风铃木迎风而立、错落有致,焕发蓬勃生机,为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后山建起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那桐镇人大开展植树活动。

隆安县委书记、市人代表甘诚强调,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的生动实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切嘱托,切实增强植树造林责任感,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加入到爱绿植绿护绿行动中来,努力让隆安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3月10日,隆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健带队到到雁江镇和济村参加人大代表植树活动,在春光里植下一片绿,在心中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县人大将继续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动员人大代表、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3月13日上午,那桐镇人大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共计80余人到福翁湖开展“绿色行动共筑家园”主题活动,代表们配合默契,挖土扶苗、踩土定植,分工明确,共栽植了苹婆树60棵,茶花、含笑各20棵,柳树8棵,草皮80平方。

那桐镇人大副主席、纪委副书记卢夏铭说:“植树既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在这开春之际,大家都应积极行动起来,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家园,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隆安县人大常委会、隆安县融媒体中心、那桐镇人大)

编辑:罗宁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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