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法院集中宣判一起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案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通讯员 岑素娴 陈远宏)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震慑毒品犯罪分子,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近日,武鸣区法院对覃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一案进行集中宣判。3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覃某某多次向吸毒人员销售毒品电子烟;被告人廖某某两次向吸毒人员销售毒品电子烟。2023年11月某日,廖某某让覃某某帮忙以350元/支的价格购买20只毒品电子烟嘴,覃某某随即联系被告人覃某喜,由覃某喜事先联系好上家并搭载其前往购买,在帮助廖某某购买毒品电子烟过程中,覃某某和覃某喜二人均有获利。

经查,上述毒品电子烟均含依托咪酯成分。覃某某贩卖毒品3次以上,覃某某、廖某某、覃某喜曾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某、廖某某、覃某喜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头电子烟”是一种新型的伪装毒品,外观与普通电子烟几乎无异,常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出现。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其中的商机,将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等毒品勾兑入电子烟,行话称之为“上头电子烟”,吸食后会导致眩晕、手脚抽搐、昏厥等症状,也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广泛皮肤泛红或荨麻疹,大量吸食会导致呼吸困难甚至死亡。而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属于麻醉类处方药物。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武鸣区法院法官提醒,虽然一些毒贩声称“上头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快感,既不上瘾也不犯法,但毒品绝对不是“时尚潮流”,一时的“上头”带来的是长久的伤害。新型毒品披着电子烟的外衣,以“合法上头”等黑话,诱惑 “95后”甚至“00后”迈出涉毒第一步。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均为“95后”,涉案吸毒人员也多为同龄年轻人。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符蔚

(作者:唐秋艳 岑素娴 陈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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