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大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7月26日,隆安县人大常委会对隆安县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人才、文化和生态振兴部分)(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紧扣“一法一条例”,通过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对照检查,了解隆安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隆安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县农业农村、人社局、隆安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分别就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交流发言。

当天,执法检查组还到广西那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程津隆公司、乔建镇博浪村博浪屯进行实地检查,向有关负责人详细了解产业发展、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乡风文明和生态宜居建设等情况。

据了解,隆安县高度重视《条例》依法实施,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工作,不折不扣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压紧压实乡村产业发展责任,积极推广农业科技,推动农业机械化和智慧农业发展,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建设,目前,金纳纳香蕉、伊蜜火龙果等8个农产品品牌入选广西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品牌目录。不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强化教育、医疗人才队伍,深化粤桂干部交流。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助力乡村振兴”“关心关爱未成年人‘陪伴成长’”等文明实践活动,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截止今年6月,全县144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累计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779场(次),受众人数5万余人次。生态宜居环境持续改善,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隆安县乡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乡村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乡村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宜居环境持续改善,在推动落实《条例》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隆安县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成绩。执法检查组表示,将认真整理本次座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将意见建议反馈相关部门,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同时,希望与会的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助力隆安乡村振兴工作稳步发展,推动《条例》在隆安更好落地生根。

执法检查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活动,要持续发挥融媒优势,讲好乡村振兴隆安故事,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引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电商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加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纵深挖掘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建立文化传承保护机制,培养文化传承人,推动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推动隆安县乡村振兴事业再上新台阶。(黄福源 卢鹏屹)


(作者:黄福源 卢鹏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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