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新闻办于11月3日举行南宁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小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欧邦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虹,团市委副书记刘文忠,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李敏主持。
南宁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1年11月3日10:00
发布人:
唐小若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欧邦庆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李 虹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文忠 团市委副书记
主持人:
李 敏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
李敏: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南宁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南宁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小若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欧邦庆先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虹女士,团市委副书记刘文忠先生。
首先,有请唐小若先生作介绍。
唐小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我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更好地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接受社会监督。长期以来,各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了很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国家颁布实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南宁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向各位通报如下。
一、国家颁布实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制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未成年人监护和收养的相关责任主体,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彰显了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法律精神。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加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六个方面构建了全过程、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定职责。以法律的强制性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二、南宁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
南宁市一直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以未成年人优先为原则,多措并举推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走向体系化、专业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关爱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市及时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公安的两位市领导为主任,35个单位作为成员的南宁市未成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12个县(市、区)调整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二是建强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实施政策鼓励,落实经费补贴。全市配备乡镇(街道)督导员142人,村(居)儿童主任1814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率达100%。
(二)立足本职,协调联动,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聚焦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夯实工作措施,共同构建起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政法部门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教育部门积极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帮助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加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保护工作。网信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行为。其他各党委部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都在职责范围内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创新思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三)强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专业服务力度。
一是推广“代理妈妈”服务。“代理妈妈”是宾阳县探索出的一条“社工+村委(社区)+志愿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路径,被民政部纳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典型经验。该县共组建了34支“代理妈妈”队伍,人数达820余人,团队在册管理志愿服务时长已达13万多小时。今年,市民政局、市妇联已联合下文向全市推广。二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投入资金140万元,在全市开展7个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由社工组织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引入社工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
(四)坚持以儿童为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未成年人解难题、办实事。一是解决特殊儿童入学难问题。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南宁市培智学校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和师资问题,扩大招生规模,由原招生一个班,扩招为三个班。将符合报名条件的特殊儿童应收尽收,有效解决特殊儿童入学难问题。二是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帮扶。为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决在学习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殊关爱。积极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对2021年度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和年满18周岁在读的大中专学生给予一定的助学金资助。为19名受帮扶学生每人发放助学金5000元。三是表彰奖励营造关爱氛围。今年5月,我市有关部门发动南宁北海商会、南宁女企业家协会共同举办 “阳光儿童励志奖”“困难儿童关爱之星”慰问活动,表扬慰问24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19名关爱儿童工作突出的村(居)儿童主任, 给每位“阳光儿童”颁发1000元慰问金、“困难儿童关爱之星”颁发2000元慰问金。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境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创新试点,探索收养登记“全城通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优化南宁市政务服务环境,出台《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收养登记“全城通办”的通知(试行)》,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开展收养登记“全城通办”。根据《民法典》规定,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今年以来,共办理收养登记114件。
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既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下一步,南宁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认清形势,明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夯实“六大保护”,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网格,规范工作运转,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提升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水平。
今天的情况就通报到这里。下面,我们愿意就南宁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李敏:
感谢唐小若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南宁晚报记者:刚才通报中提到南宁市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我想详细地了解一下,南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是如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欧邦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的相关规定,2021年7月1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南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南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县(市、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和实施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南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个问题回答完毕,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刚才通报中提到南宁市积极探索收养登记“全城通办”,不少市民对此特别关注。我想详细地了解一下,本市收养登记“全城通办”的业务范围是哪些?哪些业务是不适用于“全城通办”?
欧邦庆:
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收养业务的相关规定,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收养登记需求,南宁市积极探索收养登记“全城通办”。目前各县(市、区)收养登记机关可以为以下情形之一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全城通办”业务: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为南宁市。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弃婴和儿童发现地为南宁市。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为南宁市。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南宁市。
目前不适用“全城通办”有以下几种情况:办理解除国内公民收养登记、撤销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出具国内公民收养关系证明、补发国内公民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收养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这个问题回答完毕,谢谢。
南国早报记者:南宁市培智学校作为我市目前唯一一所招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智力障碍、孤独症等类别特殊儿童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是如何解决特殊儿童入学难的问题?
唐小若:
为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精神,不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期盼。切实缓解我市特殊儿童家长的迫切需求,落实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多措并举解决特殊儿童入学难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特殊儿童入学难问题,多次深入市培智学校调研特殊儿童入学问题。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指导、明确分工,加强与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解决特殊儿童入学难工作。
二是推进学校改造,努力增加学位供给。积极争取市发改委支持,将南宁市培智学校庇护楼二楼、三楼改造为教室,并对一楼连廊、通道进行整体改造,确保消防安全。改造后,共增加8间教室,设置了一间家长学校。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室教学设施设备和家长学校设备,为解决入学难提供了教学场地保证。
三是培补结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开展特殊教育相关业务培训,如:开展培智学校课程标准新教材解读、言语矫治、入学评估等培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共培训教师 123人次。面向社会招聘外聘专任教师5名,充实教师干部队伍。通过培训补充,有效解决了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和能力提升的问题,也为解决“入学难”提供师资保证。通过以上举措,将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全部招收入学。9月1日,所有的新生和家长参加了培智学校新学期开学典礼,家长和学生代表作了入学发言,表达了入校学习的喜悦心情以及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这个问题回答完毕,谢谢。
南宁广播电视台记者:人民法院在完成涉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等审判延伸工作,想详细了解一下人民法院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虹: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创新,高度重视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家属、服刑人员及家事纠纷当事人等特殊对象的心理疏导与矫正问题,探索引入心理介入,构建法官心理咨询师+社会专职心理咨询师+监区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矫治工作架构,开展“法律、心理双干预”,积极开展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服务。
一、法官参与心理疏导。南宁市两级法院法官接受心理学知识专业培训,其中中院未审庭全部法官获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将心理知识融入到法庭教育和日常审判工作中,心理辅导与法庭教育相结合。
二、社会力量融入。一是继续推行“新航”少年司法心理辅导。市中院与检察院、司法局社区矫正机关、广西社会心理学会联合在全市推行新航少年司法心理辅导和合适成年人项目,形成了一个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融心理沟通、心理抚慰、心理矫治和心理教育于一体的完整、规范的心理服务维权网络,由于成效显著,该项目获得了全国青少年心理行业创新创业奖。二是推行“心蕾”少年司法科研项目。市中院与南宁法学会、广西大学教育学院、西乡塘区法院联合开展“心蕾”少年司法科研项目。该项目由法院提供案例,由广西大学的心理学专业教授对案例中的未成年人罪犯全程跟进,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干预,并于今年形成了科研成果《未成年涉案人心理干预案例研究》一书。
三、与监狱进行合作。由监狱专职咨询师从刑罚执行阶段向前延伸,提前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监狱心理咨询师提前介入审判阶段,能更有效地缓解被告人庭审时紧张恐惧的心理压力,促进庭审过程更加顺畅,更准确地提供心理评估意见,同时也为后续帮教帮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官心理疏导与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相结合、心理辅导与法庭教育相结合、普法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多管齐下,从根源上促进未成年人悔过自新。今年来,我们在审理一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开庭前我院为涉案未成年人聘请了专业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庭审中合议庭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三名法官还利用专业知识,引导被告人自我反思、自我检讨,将心理辅导融入法庭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各被告人从之前对待庭审冷漠麻木到逐渐打开心扉,对自己如何走上犯罪道路主动进行了反思,部分被告人庆幸自己被抓而得以及时刹车。其中一个案件中,因与父母关系恶化而离家出走的两名被告人,表示通过这次事件才真正理解了父母对自己的爱,讲到动容之处,他们站起来向父母道歉,孩子和家长都留下了泪水。心理引导比法官单纯地说教更有利于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和自我修正。庭后,我院还举办了系列家长课堂,邀请监狱心理咨询师给家长讲授如何与青春期的子女沟通,以及家长如何配合监所对子女进行教育,受到了家长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个问题回答完毕,谢谢。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团市委作为青年群团组织,在服务全市青少年工作上有何新举措?
刘文忠: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重要的工作职责。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我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签订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框架协议,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常态化组织开展“青春护航”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志愿者进校园活动,今年以来市本级累计开展活动15场次。二是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聚焦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创建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18个试点社区(村)开展工作部署,营造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的良好社会氛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推动励志专门学校建设,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为学生提供帮助,如开展在校帮扶、离校跟踪帮扶等,巩固提升教育矫治工作成效。三是推动平台和载体建设。推动12355青少年服务体系建设,统筹12355热线电话、网络受理平台和线下12355服务阵地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工作格局。组建一支200人的专业志愿者队伍,常年接待未成年人来访,接听未成年人来电,做好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打造25个社区青春行动试点,构建共青团参与社区治理和未成年人服务的人员、项目、阵地、资源“四位一体”工作支撑,把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
李敏:
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市民政局进行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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