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新闻办于2021年12月17日举行南宁市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新闻发布会,邀请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洪波;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祥彩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南宁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李敏主持。
南宁市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1年12月17日16:00
发布人:
王洪波 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曾祥彩 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李 敏 南宁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
李敏: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南宁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洪波先生,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祥彩先生,请他们介绍南宁市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王洪波先生作介绍。
王洪波: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在此,也特别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南宁市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十三五”期间,我市实现了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4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南宁市在全国省会城市(首府)中的脱贫人口最多,在自治区组织开展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经过多年持续奋斗,南宁市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大幅提升,贫困地区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脱贫群众精神风貌显著改变,脱贫地区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脱贫攻坚取得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向党和国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递交了一份满意的扶贫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是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我们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我市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召开了全市脱贫攻坚总结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大会,并印发《南宁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
(一)持续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支状况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及饮水安全状况,继续精准施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二)平稳推进相关政策、机制衔接。落实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土地支持、人才支持的政策衔接。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机制,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给予集中支持。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扶持机制,由县(市、区)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优先支持,夯实重点帮扶乡(镇)、村发展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完善大数据动态监测平台,完善基层主动发现和数据分析发现机制。深化粤桂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建立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与深圳市的结对帮扶协作机制,并出台协作优惠政策,优化协作资金投向和协作方式,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坚持定点帮扶,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大力开展“五大提升行动”。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大力提升产业、生产、经营体系,选择少数特色优势产业长期培育发展,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集中倾斜支持。实施稳岗就业提升行动,保持就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鼓励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多渠道就业、多方式灵活就业,扩大就业面。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坚持以村庄规划为引领,以改造房屋建筑风貌、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为核心,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脱贫地区公共服务质量、农村教育质量、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农村文化服务能力,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今年以来,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4·27”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的决策部署,积极统筹谋划,压紧压实责任,持续精准发力,实现良好开局。
(一)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研究制定我市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机制,并将其列入我市2021年重点改革项目。印发《南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成立南宁市防止返贫致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南宁市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改设为南宁市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指挥部,重点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紧盯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以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着力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督导工作,指导县(市、区)重点对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农户进行全面排查,应纳尽纳、落实帮扶措施;印发《南宁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截至11月底,我市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7959户25633人,均已安排帮扶责任人,并多种措施给予精准帮扶,防止发生返贫、致贫的情况。此外,我市还创新设立了“防贫基金”,由各县(市、区)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四类对象进行摸排,给予精准救助。截至11月底,南宁市已累计为634名符合条件的群众发放409.16万元的精准防贫基金。
(三)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一是继续落实“双线四包”机制,持续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截至11月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无新增失学辍学学生,持续保持控辍保学“双清零”工作成果。二是持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确保脱贫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至11月底,我市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三是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市脱贫户(含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均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四是持续开展饮水安全排查。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4次饮水安全排查,没有发现饮水不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需进一步提升的农村饮水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饮水安全成效得到不断巩固。
(四)开展防贫大排查和后评估工作。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大行动,发现疑似问题并及时反馈至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由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自行认领,紧盯不放,立行立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市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指挥部驻县(市、区)组、督查考评组赴各县(市、区),紧紧围绕脱贫户的入户走访核查和南宁市实现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督促指导的重点事项,通过入户走访、访谈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查阅台账、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开展督促核查工作。此外,我市按照国家、自治区后评估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层层分解,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时完成后评估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五)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一是多方筹措资金。截至11月底,全市共筹措各级衔接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22.50亿元,其中2021年度市本级安排的衔接资金6.90亿元,已全部下达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项目。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12月14日,我市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2021年度储备库项目数6296个,其中,纳入2021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数3356个,项目完工率92.73%,支出进度89.23%,很好地促进了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
(六)创新确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一是我市按程序确定了25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12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印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名单》。二是起草了支持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帮扶村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将于近期正式印发。三是动员企业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全市(含驻邕)各级各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共182个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四是落实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帮扶村发展。目前,我局已在下达的第三批衔接资金中切块下达2.54亿元资金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需要,重点将资金用于支持部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帮扶村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项目等。
(七)组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和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南宁市进一步压实县乡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帮扶联系人责任,广泛动员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截至11月底,我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27.24万人,已高于去年。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做到应补尽补,截至11月底,全市发放2021年春季学期中高职学历教育补助2.03万人2769.6万元,开展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3477人,开展脱贫劳动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499人次。
(八)稳步推进新阶段粤桂协作。我市领导与深圳市福田区领导分别带队互访,考察对接。深圳市福田区与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签订了粤桂协作框架协议书。深圳市派出6名挂职干部、63名专业技术人员驻上林、马山、隆安3县帮扶,派1名挂职干部到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工作。2021年,广东财政帮扶资金下达给南宁市1.4129亿元,实施42个粤桂协作项目,截至12月14日,全市粤桂协作资金支出进度95.81%。3个结对帮扶县通过开展赴粤返岗“点对点”运输服务,共运送劳动力5065人赴粤就业。今年以来,广东直接采购、帮助销售我市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金额达3.46亿元。我市依托粤桂协作平台,截至12月14日,新增引导落地投产企业14家,实际到位投资额12.27亿元。
我先总体介绍到这里。
接下来,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就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的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
李敏:
感谢王洪波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南宁广播电视台记者:南宁市在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规模性返贫方面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
曾祥彩: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着力巩固深化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快、准、实”全面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可以说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行动快。我市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2020年底,就开始着手南宁市脱贫成果评估分析及防贫监测研究。通过分析研究2015-2020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户的生活和生产条件的变化趋势,评估总结扶贫专项项目减贫带贫成效。2021年4月和7月分别印发了《南宁市防贫监测工作方案》《南宁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成立南宁市防贫监测小组,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为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分析准。我们有效运用市、县、乡三级防贫监测信息联动中心,2月18日起,按季度将60余万脱贫人口及全市一般农户生产生活基本信息,与全市20个行业部门提供的68项2000万条防贫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累计筛查出疑似重点关注数据6.7万条,并推送至各县(市、区)进一步排查,做到了先行一步、精准高效。
三是措施实。南宁市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压实定点帮扶单位责任,为所有纳入的重点监测人群落实帮扶责任人。同时,强化产业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防贫带富作用,确保脱贫户发展产业持续增收致富。在支持就业创业方面,我们对于有就业意向的,通过就业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在兜底保障方面,我们强化社会保障,对孤寡老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群体,综合运用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措施,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贡献乡村振兴力量。
香港商报记者: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以后,接下来关键是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其中,在巩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乡村产业方面,我们有哪些工作安排?
王洪波: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乡村产业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指导各县(市、区)继续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移交工作。脱贫攻坚战期间,南宁市共投入53.38亿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扶贫产业等项目建设。去年,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已经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移交工作。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继续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及时开展确权登记、移交管护,确保其继续发挥效益。
第二,在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我们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脱贫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继续推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政策措施,项目由县级审批,报自治区、市级的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我们将继续巩固和提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十四五”期间,将下大力气支持基础设施较弱的农村欠发达地区(非脱贫村)建设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地区探索完善屯级道路管护体系。今年,我市入库项目计划投资4.78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入项目库计划数1104个,投入的资金规模占比达33.90%。
第四,产业帮扶是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巩固成果的根本之策。我市将抓住这个关键,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力发展产业振兴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县级管理责任,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资金,支持非脱贫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今年,我市入库项目计划投资9.33亿元实施产业开发,入项目库计划数931个,投入的资金规模占比达66.10%。
第五,持续做好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全产业链建设,以建设一批带富(或帮扶)产业加工示范园为纽带,提升帮扶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增加收入,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广西新闻网记者:今年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第一年,我市在资金投入上有什么变化,资金主要投向哪些项目?
曾祥彩: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南宁市在资金投入上的安排。
一是资金总体安排方面。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不摘政策”要求,过渡期内保持市级财政支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确保财政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匹配。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亿元,已全部下达到各县(市、区)。资金分配继续向脱贫摘帽县区倾斜,其中下拨至上林、马山、隆安、邕宁四个脱贫摘帽县区共计3.86亿元,占资金总量的55.94%。资金的下达为县(市、区)顺利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工作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资金主要投向方面。下达的资金由县(市、区)结合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需要,主要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劳务对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原则上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低于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各县(市、区)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项目。
三是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事前,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事中,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根据月度、季度资金支出进度要求对落后县(市、区)进行调研督导,必要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各县(市、区)达到资金支出序时进度要求。事后,我们开展第三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市、区)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及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南宁晚报记者:南宁市委市政府对粤桂东西部协作工作高度重视,“十三五”以来,南宁市的粤桂扶贫协作取得较好成效,请问,下一步我市如何持续抓好粤桂东西部协作工作?谢谢。
王洪波:
2017年9月,广东广西两省区明确茂名市结对帮扶南宁市,茂名市扎实落实对口帮扶责任,从2017年9月至今,广东省茂名市共援助我市三个贫困县财政帮扶资金4.1132亿元,帮助实施了隆安县粤桂小学、马山电白小学等69个扶贫项目,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万多人。茂名市派出12名干部到三个贫困县挂职,384名专业技术人才到三县进行医疗援助和支教,有效促进了三县医疗和教育水平的提升。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广东广西两省区关于“十四五”时期东西部协作的安排部署,2021年2月10日,广东省明确深圳市结对帮扶南宁市,深圳市福田区结对南宁市上林、马山、隆安3个脱贫县,茂名市不再结对帮扶南宁市。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会议、2021年广东广西粤桂协作联席会议、两省区粤桂协作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两省区签署的“十四五”粤桂协作框架协议,与深圳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助推我市强首府战略全面落实,争取把深圳南宁粤桂协作打造成全国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的新高地、新亮点、新示范。
一是明确协作任务。两市针对新阶段东西部协作“新协作”“新任务”“新战场”的特点,落实好新阶段东西部协作“一创新、两保持、三加强”(创新协作方式,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和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不变,加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力度)要求,推动两市开展深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东西部协作。二是加强产业合作。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粤桂协作框架协议》,持续加强两市在农业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扶扶持、社会帮扶、人才交流、教育医疗协作等各方面工作。特别是抓好“圳品”认证、“供深基地”建设两大消费帮扶重点工作,不断扩大我市优质农产品在深圳市场的供应份额,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劳务协作。通过深圳市帮助培养提高一批脱贫人口的就业技能,并帮助推荐就业。四是拓展协作空间。从深圳、南宁两市的实际出发,结合我市强首府战略的深入推进,与深圳市开展多领域、深层次、全方位的粤桂东西部协作,加深在科技创新、工业化、劳务、农业领域、消费、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金融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综合服务、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协作,不断拓展两市合作空间的广度和深度,推进两市互利共赢互促共进。
中新社记者:据悉,自治区开展了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我们南宁市在后评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曾祥彩:
根据中央安排,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12月2日,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组到我市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评估。后评估工作是对我们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成效的一次集中会诊和检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一是进行全面部署。10月27日,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召开了后评估工作会议,对全市迎接自治区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南宁市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指挥部驻县(市、区)组、督查考评组“前沿哨所”的作用,深入县(市、区)、乡镇、村屯,紧紧围绕后评估工作内容要求,通过入户走访、访谈镇村干部、查阅台账、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开展督促核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全市后评估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实施交叉检查。11月22日,我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组成12个评估工作组共348人,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交叉检查。全市共抽查了44个行政村,入户调查农户 2361 户,访谈县乡村干部 290人,抽查项目259个,查阅档案资料一万多份,发现疑似问题1000多个,并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精确指导。市级组建政策指导组,认真研究自治区后评估各项指标细则,综合分析各县(市、区)的薄弱环节,深入一线精确指导。12月2日,我市派出12个指导组共141人,分赴各县(市、区),对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进行再次排查,及时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巩固脱贫成果的成效。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此次自治区到我市开展的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紧张有序、总体反映良好。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跟踪对接,对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进一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巩固好脱贫成果,以优异成效迎接国家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
李敏:
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市乡村振兴局联系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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