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陆海清 通讯员 韦雨丹)1月25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届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宁市财政局等199个集体“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卢晴等296名同志“广西促进就业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南宁市24个集体被授予“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卢晴、章志宏等南宁市32名同志被授予“广西促进就业先进个人”称号;全市人社系统共有5个集体11名个人获得表彰。2022年,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439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77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91人,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编辑:韦玮
责任编辑:黄登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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