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盛 通讯员 覃丽双)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近期该局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明确规范遗产管理人的基本条件、人选、资格确认和管理主体,是对《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进一步细化,为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根据《通知》,符合遗产管理人认定条件的可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材料核验,减少了遗产管理人“继承查验”步骤,进一步巩固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流程“三步走”成果,业务平均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较非公证继承查验业务缩短1个工作日,效率提升50%。截至今年11月20日,南宁市共办结10宗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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