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罗宁 通讯员 吴芳芳 莫载渝 实习生 林子乂)7月21日下午,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江南区洪锦立交桥上一辆汽车发生自燃。接到警情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图为消防人员在扑灭明火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停靠在快车道旁的黑色小车车头正燃起大火,火势处于发展阶段,无人员被困。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对周围实施警戒,使用水枪对着火车辆进行扑救,经过10多分钟的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为防止复燃,消防救援人员持续出水冷却车辆,并利用撬棍等工具处理。确认无复燃可能后,救援人员移交现场交警部门处理。
据驾驶员介绍,他是在行驶中发现车头冒烟起火,于是随即撤离至安全区域,拨打电话报警求助。
南宁消防提醒: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一旦遇到车辆冒烟,不要惊慌,马上靠路边停车、熄火、断电,并离开车辆,到安全的位置后拨打119报警电话。如果火势较小,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驾驶员可拿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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