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近期,广西组织各市申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目前经中央部委审核通过1102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投资为3.2335亿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1.653亿元,共61516户家庭受惠。
据了解,因电梯使用年份较久,维修费用高,不少居住在老小区的居民生活有诸多不便。此前,自治区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确定更新改造对象,在前期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更新改造需求摸排。对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实施更新;对使用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住宅老旧电梯,结合居民意愿、安全评估结果,科学评估更新改造的必要性、确定更新改造的具体方式。
目前,国家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实施更新改造老旧电梯项目应满足哪些条件?
一是应为未开工或2024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的正在施工的电梯更新改造任务,已完工的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二是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四是申报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编辑:李慧婷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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