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三个聚焦”抓实清廉乡村建设

清廉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兴宁区通过聚焦党建引廉、监督护廉、文化润廉,汇聚起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截至2022年底,兴宁区成功打造1个自治区清廉示范村,经验做法成功入选2022年全区清廉示范村建设典型案例。

聚焦党建引廉 筑牢清廉基石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管理。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干部任职城区联审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所有村(社区)实现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集体经济负责人“一肩挑”。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累计创建星级村党组织22个,占农村党组织总数55%。持续稳定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队伍,“十三五”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党组织后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实现全覆盖。

加强农村纪律作风建设。以村“两委”干部纪律作风教育为抓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及执行情况作为村“两委”干部的考察考核内容,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两随机”督导调研行动,通过明查暗访、日查夜访等形式,把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基层干部履职尽责等纳入督导检查重点。

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日常管理。将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并与基本报酬发放、党组织星级管理、评先评优等挂钩。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的教育管理,把党员教育管理、纪律作风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农村基层党建、特色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乡村建设等培训范围,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基层干部党纪意识和把握政策能力。

聚焦监督护廉 注入清廉因子

加强基层民主监督。持续推动村务监督标准化,确保做到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创新建立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联系机制,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修订《兴宁区村(社区)主要风险防范清单》《兴宁区村(居)务监督清单》,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农村“三资”情况等5个方面开展监督。

深入实施村级“三务”公开。坚持以党务公开带动村务、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立村务公开栏,重复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发放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公开村务,推进村务即时公开。对村级重大事务、重大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实行一事一公开,逐项详细公开。

加强村集体财务和集体“三资”监管。坚持村级财务严格执行联审联签、“村财镇管”制度,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级委托率达100%。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以三塘镇围村村、五塘镇五塘社区、昆仑镇九塘社区为试点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三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等,不断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及“三资”监管力度。

聚焦文化润廉 书写清廉画卷

建设清廉文化阵地。以打造自治区清廉示范村为目标,在围村村建成包括基地标识、家风家训馆、廉政大课堂、“廉”廊、村史室、村民家训等为一体的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深入挖掘那井坡红色资源、村规民约中的廉洁文化元素,将清廉文化、家风家训、民风民俗、民生监督等内容融入村民生活,绘就文明乡村“清廉”图景。

传承优良家风民风。深入挖掘和弘扬优秀家风,推动开展“立家训、树家风”活动。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建设,将日常积分累计与精神鼓励、物质兑换相结合,使农村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营造浓厚清廉氛围。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民族团结、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学习宣传活动。以廉政文化进乡村活动为抓手,利用春节、七夕、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将清廉乡村建设纳入文明村镇考核评定内容,常态化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乡村形成学廉、知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来源: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通讯员: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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