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朱新韬)9月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卢献匾一行到我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产业发展部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冯学军参加执法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对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规定,为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指引。我市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乡村振兴法治氛围,多措并举夯实首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法治基础,聚焦产业兴旺,统筹抓好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当天,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宾阳县古辣镇鸿发米业有限公司、宾阳县古辣香米研究院、宾阳县古辣镇大陆村稻田艺术景区实地检查调研宾阳县大米产业发展情况、古辣香米种业发展和优质稻全产业链智能管理平台建设,以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在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宾阳县贯彻实施《条例》(产业发展部分)情况汇报和横州市茉莉花产业发展情况汇报,交流经验做法,与相关部门就《条例》(产业发展部分)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了交流。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贯彻落实《条例》(产业发展部分)所取得的成效,并指出,乡村振兴重在兴产业,要聚焦增加农民收入、产业发展等重点,因地制宜壮大特色产业,做好“接二连三”文章,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充分挖掘和发挥县域的地域优势、产业优势,整合资源,从延链、补链、强链着手,破解乡村产业发展难题;要在联农带农上下功夫,要引导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发挥自身优势,在带动农户、服务农户中发展壮大自己,加快形成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执法检查组还就宾阳县古辣香米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绿色化、品牌化、链条化和合作化方面发展,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宏博陪同相关活动。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汤洁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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