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1719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慧婷)2023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6.04万人次,检查企业2.46万家次,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12件、罚款5830多万元,其中查处配套办法案件51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0件……10月30日上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了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这是记者从会议上获取的信息。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李慧婷 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欧波表示,今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打造广西生态环保“116620”工程,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优化执法监管,加大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执法力度,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有力保障。

依靠科技手段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今年,广西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明确13种不予行政处罚、24种初次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增加和优化个性裁量基准的内容,让裁量基准更加科学准确。今年以来,对32起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环境行政处罚,免罚金额2764多万元。全区1719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实行差异化监管,运用震动、电量、视频等监控手段,“云端看”企业数据,“线上查”治污设备,2023年以来,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9060次,非现场检查占比87.8%,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前三季度,2330家企业完成自动监控建设联网,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造纸4个行业全面实施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标记,自动监控数据补全有效传输率98.03%、高于国家要求3.03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广西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企业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了企业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全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日常检查8649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企业减负。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与4省签订协议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

广西地处珠江流域上游,也是湘江发源地,肩负着“一江清水送下游”的重任。2023年以来,广西积极探索建立跨省域、跨流域联合执法机制,与云南、贵州、湖南、广东共同签署了《湘粤桂黔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合作,为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格局,保障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10月18日至22日,广西联合广东省开展了九洲江—廉江跨流域交叉执法行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沿江沿河设立排污口的重点排污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纸浆造纸、石油化工、磷化工、粮油加工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偷排工业废水环境违法行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姚西平说,下一步,广西将在跨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严密防范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等3个重点领域开展合作,把合作协议落到实处。

(作者: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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