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峰
“威海发往长沙的长途客车发生爆炸,确认造成40人死亡……”看到这样的信息,你是不是心头一紧?当进一步求证、最终却被证实为移花接木、将“2011年7月的一起交通事故” 旧闻热炒的虚假谣言时,你会作何感想?
无语、想“吐槽”、愤怒、还是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相信不少人心里都五味杂陈。而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我们随时可能遭受网络谣言伤害,这绝非危言耸听。
2023年4月,网民孙某某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阳谷县石佛镇北发生死亡五人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2023年5月,网民赵某某为吸粉赚取流量,伪造带伤妆容,在网络平台编造“自己被丈夫和‘小三’殴打,报警后派出所不依法处理”的不实信息,视频累计观看量超万余次,造成恶劣影响;
2023年6月,秦某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一段路人争吵视频并配文字“拐卖人口的,遇见好人报警了”的谣言,引发关注讨论;
……
上述案例,只是打击和治理网络谣言的一个缩影。不难看出,这些谣言的“伎俩”,要么无中生有,要么东拼西凑,要么“移花接木”,捕风捉影,毫无来由的一段话、一张截图、一个视频,配以夸张的描述、耸动的标题,就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引发大量关注。而要关注真相,消除网络谣言已经造成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则需要付出成倍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的“传声筒”,很多时候,造谣者正是抓住网友的猎奇心理和焦虑心态,使之转化为谣言传播的推动力。网络谣言之所以屡禁不绝,有多方原因。
一是造谣和违法成本低。因网络具有虚拟的特点,部分自媒体人员或网民“潜水”幕后,假借社会热点事件,利用公众猎奇心理,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此达到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的目的。一部手机、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往往就是炮制谣言的工具,造谣者往往面临行政处罚,这导致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
二是网络平台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平台审核把关不严,对自媒体内容放任自流,任由网络谣言在其所属平台大量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三是“官宣”滞后,监管缺位。官方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信息发布不及时,给网络谣言发酵提供了时间和空间,网络行政主管部门、公安网监部门监管不力,甚至缺位,为网络谣言传播滋生了现实土壤。
网络谣言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打击和治理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生态,需多方联动,综合施策。
其一,网民特别是自媒体从业者层面,须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自身网络素养和法律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见风就是雨”,强化是非观念;其二,公众层面,凡事多打几个问号,多问几个为什么,正所谓“谣言止于智者”,特别是一些爆炸性信息,更要清醒头脑,保持理性思考,提升鉴别能力,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其三,网络平台层面,要制定和出台内容审核和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办法,加强内容审核,引导网民客观、理性发布信息;其四,网信和公安部门要坚持 “打七寸”,切实斩断网络谣言的源头,对于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对于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对于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和违法违规网络账号,要发现一个依法严厉打击一个、关停一个,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让造谣传谣者付出应有代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努力,每个人都责无旁贷。朋友们,行动起来吧!从现在起进一步规范言行,文明上网,压缩网络谣言滋生的空间,为构建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做出新的贡献!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33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2017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署)网出证(桂)字第02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桂)字第0230号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253
桂ICP备11003557 南宁新闻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771—5530647 邮箱:mail@nnnews.net
登录南宁云账号
登录
还没账号?立即注册
点击头像快速登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