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建立长护险“南宁模式” 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165.8万人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丽娜 杜佳徽)1月24日,记者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3月试点实施长护险以来,南宁市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保障基本的长护险“南宁模式”,长护险制度改革走在全区前列,系列措施在托底民生保障、释放就业活力、赋能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杜佳徽 摄

截至2023年底,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165.8万人,较2021年初参保人数125.71万人提高31.89%,净流入40.09万人;累计为16486名申请人提供失能等级评估,13957位重度失能参保人员获得护理服务保障,政策保障年人均减负超过2万元,基金支付占到个人基本护理费用的70%左右。

南宁市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出台《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政策,在长护险筹资、待遇、服务、监督考核等方面顶层设计系列试点举措,市医保、财政、人社、卫健、民政、税务、残联等部门共同推进,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23年颁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南宁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强调了参保人员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时,除了满足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的条件外,还应满足在南宁市内累计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长期护理保险保费满1年的条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后已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受上述最低缴费年限条件限制。

费用负担做“减法”,在惠民助企上下功夫见成效。南宁市主动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企业按照6.95%的医疗保障保险总体缴费费率为职工缴纳保险费,较改革试点前7.3%的缴费标准下降了0.35%。截至2023年底,共减少用人单位和个人保费支出19.68亿元,服务保障民生大局,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产业辐射做“乘法”,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见成效。南宁市充分发挥长护险基金在产业发展与服务保障上的“双效能”作用,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期护理服务规范及地方标准、开发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强化护理服务机构稽核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措施,加快实现护理供需平衡,不断提升社会化护理服务供给能力。截至2023年底,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72家,吸引21家在国内一线城市已有成熟运作经验的居家护理服务连锁机构首次进驻南宁市,引导、培训长期照护服务持证上岗人员9471人。

下一步,南宁市将统筹推进适应南宁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通过探索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水平,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产品,强化基金监督作用,完善社会化长期护理服务资源供给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争取“南宁经验”在全区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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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艳华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黄登

(作者:庞丽娜 杜佳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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