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家园小业委会乱收费,捆绑收费

业委会强制乱收费,不交管理费,不允许住户交水电公摊,不允许住户办理停车月票,不允许交其它费用。严重侵犯业主利益。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有视频录音为证。
南宁市青秀区
已处理
2019-07-05 10:03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留言反映大都家园小区业委会非法收费问题的帖子后,市长即批示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大都家园小区前物业服务公司为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宏德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大都公司前期合同已于2019年1月31日到期,已退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2019年1月25日,小区业委会向恒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先由小区业委会临时代管。高新区住房主管部门于2019年1月28日要求小区业委会与宏德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工作,并要求小区业委会于2019年春节后及时组织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价格〔2018〕108号)文件精神,成立业主大会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房改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市物价局印发的《关于停止办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价格〔2015〕30号)明确规定,从2015年7月11日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停止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含停车收费)备案。 由于小区业委会是民间自治组织,属于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是自然人,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更无法申请税务发票。高新区住房主管部门将要求小区业委会做好有关收费的公示工作,并继续跟进和督促安宁街道办组织大都家园小区业委会于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是否聘请新的物业公司进驻管理,确保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住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